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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多地发布通知:春节期间轻微交通违法免予处罚
奔跑的小马
2026-02-14 22:26:36
阅读:2690
来源:潇湘晨报
提要适度的灵活执法,很人性化。点赞!
2月14日,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查询发现,湖南多地发布通知,春节期间将对轻微交通违法免予处罚。
关于春节期间轻微交通违法免予处罚的通告
为全力营造畅通和谐、安全有序、温馨便利的道路交通环境,春节期间(2026年2月15日0时起至2026年2月23日24时止),湘西自治州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临时停车、不熟悉路况违反禁止标志、标线、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等不影响交通安全通行且情节轻微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口头警告、教育劝离等执法方式,免予处罚。但对酒醉驾、违法载人等严重影响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且情节恶劣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湘西公安交警温馨提示:春节期间车流、人流增大,请广大市民朋友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酒后及疲劳驾驶,不超员、不超速,安全文明出行。
祝全州人民和广大游客朋友们新春快乐、马到成功!
特此通告。
湘西自治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2月14日
2026年衡山县春节期间实施交通便民措施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广大群众营造暖心、舒心、温馨的返乡体验,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6年2月15日00:00时至2月23日24:00时(农历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七)期间实施以下两项交通便民措施。
一是对七座以下(含七座)非营运客车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免予处罚。
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仅限于在城市道路上的情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先农夜市的群英路、德政路严管路段除外)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3、在不影响交通通行,未占用人行横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的前提下,允许小型汽车在各大超市、菜市场、临街商铺以及居民小区周边有条件的道路,顺行单排有序临时停放(先农夜市群英街、德政路,及单侧道路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交警现场劝导拒绝驶离的、造成交通拥堵及影响交通安全的除外)。
二是春节期间城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衡山渡南北停车场免费停车。
免费停车场所及时间(2月15日00:00时至2月23日24:00时):
1、城区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停车场所免费开放。
2、衡山渡北停车场、衡山渡南停车场。
强调:以上免予处罚的便民措施仅适用于查处交通违法工作,不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衡山交警推出上述工作措施的同时,将继续加大对客货车辆三超一疲劳、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酒醉驾、无证驾驶、超速、闯红灯、违法载人、占用消防通道及人行横道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整治力度。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支持配合,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出行环境。
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6年2月14日
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春节期间
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通告
为了营造良好的春节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城区道路畅通有序,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2026年2月15日至2月23日(农历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七)期间,对不影响道路通行且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体现人性化执法,让执法更有温度。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列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1.在保障县城区主次干道有序、畅通的前提下,对机动车辆轻微违法停车行为,原则上采取口头告知、教育劝离等方式予以劝导纠正,不予处罚。
2.因不熟悉县城区道路状况,机动车未按导向车道行驶的。
3.因不熟悉县城区道路状况,小客车、货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含禁、限行区域)行驶的。
4.具有明显标识的网约车在的士车专用泊位临时停靠的,不予处罚。
二、本通告仅适用于规定时间内发生的上述轻微违法行为。
三、春节期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持续严查严处酒驾醉驾、机动车超员载客、违法载人(特别是摩电车辆、三轮车和货车)、闯红灯、超速行驶、“飙车炸街”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14日
株洲市茶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春节期间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通告
为营造瑞气祥和、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茶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在2026年2月11日0点(农历二十四)至3月3日24点(元宵节)实行人性化管理,对以下不影响交通且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一、因不熟悉城区道路状况,未按导向车道行驶的。
二、因不熟悉城区道路状况,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含禁区)行驶的。
三、小型汽车超速但未达20%的。
四、驾车时未系安全带、接打电话、不礼让行人等经提醒后改正的。
五、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允许小型汽车在各大超市、菜市场、临街商铺以及居民小区周边有条件的道路,顺行单排有序停放(交通街等严管路段,交警现场劝阻后拒绝驶离的除外)。
同时,将继续加大对酒醉驾、超员、违法载人(尤其是三轮车和货车)、闯红灯、超速行驶、“飙车炸街”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支持配合,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出行环境。
茶陵交警恭祝全县人民春节快乐、一路平安!
茶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10日
关于春节期间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公告
为营造平安祥和、畅通有序的春节道路交通环境,桑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2026年2月15日至2月23日(农历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七)期间,实施人性化执法措施,对不影响通行且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列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1.因不熟悉城区道路状况,未按导向车道行驶的。
2.因不熟悉城区道路状况,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含禁区)行驶的。
3.在不影响交通通行,未占用人行横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的前提下,允许小型汽车在各大超市、菜市场、临街商铺以及居民小区周边有条件的道路,顺行单排有序临时停放(单侧道路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交警现场劝导拒绝驶离的、造成交通拥堵的除外)。
二、本通告仅适用于规定时间内发生的上述轻微违法行为。
三、春节期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超员载客、违法载人(特别是三轮车和货车)、闯红灯、超速行驶、“飙车炸街”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依法从严查处。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桑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6年2月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