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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被列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省级重点城市

潇湘眼杰 2021-11-17 21:38:48 阅读:3599 来源:株洲晚报/吴楚 朱建轩 分享:

提要小户型低租金,让青年奋斗更安心,株洲市被列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省级重点城市。

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11月16日,记者获悉,株洲被列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省级重点城市。

什么是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我国一项全新的制度。

今年7月,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层面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今后国家的住房保障体系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

与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住房和收入“双困难”家庭供应不同,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年轻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比如刚毕业、租房有压力的大学生。

根据《意见》,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谁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根据《意见》,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

株洲可能获得哪些政策支持?

目前,省级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还在征求意见阶段。梳理国办《意见》,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可享受一系列土地政策。

可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应支持利用城区、靠近产业园区或交通便利区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自建或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

对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自建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

同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

另外,按照职住平衡原则,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比例。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可采取出让、租赁或划拨等方式供应。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可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Tags: 株洲  保障  租赁  住房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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