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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套用医保基金将影响个人或医疗机构信用!《湖南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潇湘眼杰 2022-01-01 13:45:03 阅读:3225 来源:华声在线 分享:

提要从湖南省医保局获悉,该局公布了《湖南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

从湖南省医保局获悉,该局公布了《湖南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个人或者医疗机构发生欺诈骗保套保行为,会被收集信用信息,上传国家信用信息平台,形成”失信“档案。

《办法》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医疗信用信息涉及哪些人和机构

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障信用主体(简称“信用主体”)的医疗保障信用信息采集、信用承诺、评价、发布、结果应用等活动均适用于《办法》。

《办法》明确,医疗保障信用主体分机构和人员两类。其中,机构类信用主体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承办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医疗保障活动的医药企业、参与医疗保障活动的其他机构。

个人类信用主体包括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的医师、护士(师)、技师、药师等专业从业人员;参保人员;其他参与医疗保障活动的个人。

哪些行为属于医保失信行为

个人失信行为指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失信行为包括未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未履行服务协议管理、费用监控、基金拨付、待遇审核及支付等职责;未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

此外,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都属于失信行为。

医保信用信息如何收集

市州医保局建立各类主体医保信用档案,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个人类信用档案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出入境证件号码、执业注册信息等。

《办法》公布了信用信息采集、信用信息评价与公开、信用异议与修复规则。

信用信息采集途径有:信用主体按照医保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提供;医保部门通过智能审核、智能监控、日常监管、专项行动等方式认定的违法违规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医保部门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数据共享;其他符合规定的采集途径。

信用信息评价与公开上,由市州医保局根据医保行政部门采集的信用信息对信用主体进行信用评价,建立医保信用管理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并统一发布,可实时查询。

失信行为搜集存在误差如何处理

信用主体认为其医疗保障信用信息的内容存在错误、遗漏,或者信息采集、归集、披露、使用过程中存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医疗保障信用信息提供单位或者医疗保障信用信息工作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申请。

失信信用主体自失信信息被相关部门确认之日起满6个月的;信用主体已对失信行为进行纠正,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履行完毕法定责任或者约定义务,失信行为的不良影响已基本消除;失信的信用主体在公开期间无新增不良信用记录,可提出修复信用申请。

Tags: 骗取  套用  医保基金  个人  医疗机构  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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