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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1年减免企业担保金7000余万元
潇湘眼杰 2022-10-16 10:06:34 阅读:2611 来源:湖南日报/黄婷婷
提要新的监管模式累计在企业集团内完成保税料件和设备流转货值超过1亿元。
长沙海关关员对三一集团保税料件流转情况进行调研。通讯员 摄
10月15日,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在湖南全面推广满一周年。长沙海关发布数据显示,一年来,湖南有蓝思科技、三一集团等5家企业集团获批适用新的监管模式,累计在企业集团内完成保税料件和设备流转货值超过1亿元,外发保税加工货物货值4.3亿元,减免企业担保金7000余万元,为企业节省仓储、物流、人工等费用150余万元。
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突破以单一合同或单一企业为单元的传统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将同一集团内的企业视为一个整体进行监管,集团内各企业之间可享受保税料件自由流转、自行串换、货物在集团内备案场所自主存放、外发加工无须备案和缴纳风险担保金等6项海关保税监管便利。
改革让集团内各企业之间享受保税料件自由流转。今年,三一集团将部分中小型起重机业务从长沙县子公司转移至宁乡子公司。获得资格后,两家子公司实现进口保税料件企业集团间自由流转。目前,三一集团在该模式下共结转4600万元保税货物,降低了经营成本。
改革实现集团内各成员企业“库存共享”。“集团3家公司分别位于衡阳、广州、中山,7月适用新模式后,集团可以合并3家企业部分仓储业务,根据集团订单需要合并出货。”衡南得意精密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关务经理吴海霞说,“经测算,每年可为企业节省仓储、物流、人工、报关费用约75万元。”
改革还方便企业管理外发加工业务,统筹安排生产。4月,富士康科技集团子公司衡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与集团内另外9家公司一起获批企业集团监管模式,已有24批次全工序外发货物享受到担保金减免,货值4.3亿元。